羅浩律師建議: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法定義務,新一輪個稅改革,已經提高了個稅起徵點,後期還會設定專項抵扣,將改變收入越高,繳納個稅越多的局面。在當前稅收徵管改革的大背景下,勞動者只有如實申報和繳納個人所得稅,才能避免信用污點,對自身造成長遠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