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的途徑以及相關內容有什麼?

避稅,從字面上的意思上,我們就可以知道,行爲人是想要逃避國家規定的稅收費用,一般都是利用稅法上面的一些漏洞或者說是在稅法允許的辦法,利用適當的財務的安排或者是稅收策劃,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減輕或者是解除稅負的一個目的。那麼避稅的途徑以及相關內容有什麼?

避稅的途徑以及相關內容有什麼?

一、避稅的定義

避稅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或稅法允許的辦法,作適當的財務安排或稅收策劃,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達到減輕或解除稅負的目的。其後果是造成國家收入的直接損失,擴大了利用外資的代價,破壞了公平、合理的稅收原則,使得一國以至於國家社會的收入和分配發生扭曲。

二、避稅避稅特徵

1、非違法性;

避稅

2、低風險、高收益;

3、策劃性。

4、反避稅性

三、避稅產生原因

1、利益的驅動。在利益驅動下,納稅人除了在成本費用上做文章外,也打稅收的主意,以達到利益的最大化。

避稅

2、稅收管轄權的選擇和運用、稅制要素、徵稅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別,造成了稅務的不公平性,給避稅行爲提供了便利的外在條件。

3、稅收法律、法規本身存在漏洞。由於納稅人定義的可變通性、課稅對象金額的可調整性、稅率的差別性、起徵點與各稅稅收上的優惠政策等,使納稅人的主觀避稅願望能夠透過對現有政策的不足之處的利用得以實現。

4、各國各地之間爲了吸引外來投資,加快經濟發展,以改善投資環境爲由,出臺優惠政策,犧牲稅收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爲企業避稅提供了便利條件。

四、避稅產生後果

避稅雖然沒有違反現有法律法規,但其危害性卻不能忽視。

避稅

1、避稅行爲直接導致了國家稅收收入的減少。

2、侵犯了稅收法律法規的立法意圖,使其公正性、嚴肅性受到影響。

3、避稅行爲的出現對於社會公德及道德造成不良侵害,使誠信納稅受到威脅,造成守法經營在市場競爭上處於不利地位。

五、避稅避稅逃稅

避稅和逃稅有明顯區別:

避稅

1、適用的法律不同。避稅適用涉外經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後者僅適用國內的稅法規範。

2、適用的對象不同,前者針對外商投資、獨資、合作等企業、個人;後者僅爲國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各自行爲方式不同。前者是納稅義務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透過對經營及財務活動的人爲安排,以達到規避或減輕納稅的目的的行爲;後者則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納稅到期前,有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其他財產及收入的行爲,達到逃避納稅的義務。一般情況下不構成犯罪,嚴重的構成偷稅罪,手段情節突出的可構成抗稅罪。

六、避稅反避稅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後,企業涉外交往和經營避稅 越來越普遍,外商參與我國經濟建設的程度也越來廣泛和深入,一方面給我國經濟增添了新的活力,推動了中國經濟持續高速的發展,另一方面企業避稅的問題也日趨嚴重,手段和方式也多種多樣。如何有效防範避稅已成爲稅務機關的當務之急。爲此,本文將與大家一起研究探討避稅與反避稅,分析避稅的概念、動機、手段以及造成的危害,並着重就轉讓定價避稅與反避稅中存在的問題,結合我國稅收法律制度以及工作實際構思相應對策和措施,以堵塞稅制漏洞,強化徵管,保障國家利益。

七、避稅避稅方式

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的避稅行爲,主要表現爲透過轉讓定價進行避稅。轉讓定價是指跨國公司人爲地提高或壓倒交易價格,透過所參股的關聯企業,把利潤從高稅區轉移到低稅區或避稅地,以此達到不納稅或少納稅的目的。對避稅行爲的規制,我國稅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交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所得額。

八、避稅的途徑

1、利用萬能的轉移定價,因爲這種方法雖然嚴格的來說,稅務要定你偷稅也可以,但是這種方法大家都用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稅務的度不好掌握,究竟是你經營困難低價拋售,還是轉移利潤低價交易,稅務也不願意竭澤而漁,那麼在度上控制一下,稅務就算知道,也一般不會較真。而且這種方法也確實不好查證,畢竟帳都是真的,實務上來說一般是企業連年擴大經營但是仍然無法盈利纔會引起稅務注意,如果本身就不是年營收過億的大戶,或許稅務根本不會認真的追蹤你的往來,壓根就無視掉了。

2、多用幾種方法,避免一種避稅方法,不要只是把出口價格定的很低,也不要只付很高的專利費給香港公司,什麼培訓啊專利啊商標啊,高進低出啊一起用,每樣只比正常的低10%,那麼加起來也是不小的數目。

3、坐大了一定要把用腳投票的權利留住,雖然你沒有和稅務談條件的資格,但是你有不玩的權利,你在不同的地方都有廠,某個地方的廠不足以動你的筋骨,只要你廠在當地足夠大,那麼地方官員就會忌憚你撤廠,不僅原來該交的稅沒了,連當地就業壓力也大了,這種社會政治影響也會讓稅務不敢太較真。相反,如果你只有這一個廠,相信我,稅務絕對不會手軟的。

4、多利用離岸公司,畢竟天朝本事再大,你管不到外國公司,很多東西,那麼在操作上就簡單的多。

5、有政策就用,但是如果要避稅就不要直接用,如原來的兩免三減半,如果你用了,不做任何避稅措施,在優惠期到了以後前5年的經營情況就會成爲你以後納稅的重要憑證,而如果一開始就把利潤轉到離岸地,那麼稅務主動查你的可能性就會小很多。因爲賬面變化不大

透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避稅並不是一個違法的行爲,避稅人的行爲特別的巧妙,利用一些稅法上的漏洞或者是稅法允許的方法,利用一些財務策劃等方式減少稅收的一個行爲。具有一個非違法性的特點,還有低風險,高收入的,所以就有很多人想要去嘗試這樣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