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稅務罰金流程具體是什麼

交稅務罰金流程具體是什麼

交稅務罰金流程具體是什麼

1、立案與調查

立案是指透過稅收管理或羣衆的舉報,發現當事人稅務違法行爲,再經過計算機或人工歸類採集的案源進行選取,以確定具體的調查對象。

調查是稅務機關對當事人的稅務違法行爲經過檢查、勘驗、鑑定等手段獲取證據、查清事實的過程,爲正確適用法律規範提供堅定的事實基礎。

2、告知與聽證

稅務機關在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爲調查終結後,做出處罰決定之前,必須及時以稅務機關的名義向當事人發出《稅務行政處罰告知書》,包括:1、當事人違法行爲事實證據;2、所觸犯的法律規範;3、違法行爲應受的行政處罰;4、擬給當事人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標準;5、當事人應享有的各種權利,如陳述申辯權、符合聽證條件的聽證權等。

聽證是指稅務機關在對當事人某些違法行爲做出處罰決定前按一定形式聽取調查人員和當事人意見的程序。聽證範圍是對公民做出2000元以上或者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做出1萬元以上罰款的案件

3、審查

調查終結,調查機構製作調查報告,連同所有案卷材料移交審查機構,由審查機構進行登記、審查。應自收到調查報告和移交案卷之日起10日內審查終結,製作審查報告,並連同案卷材料報送稅務機關負責人審批。

4、稅務行政處罰決定

稅務機關負責審批後,由審查機構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製作處理決定書,再報稅務機關負責人簽發:

(1)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爲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具體情況予以處罰;

(2)違法行爲輕微,依法可不予以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3)違法事實不能成立,不得予以行政處罰;

(4)違法行爲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大家一定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操作,否則會受到處罰,在收到稅務處罰書的時候,一定要在規定的十五天之內繳納罰款,如果債務超過規定有的十五天沒有進行繳納罰款,那麼稅務機關單位會按照逾期進行計算,每日按照罰款的百分之三十收取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