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供應商偷稅漏稅可以獲得獎勵嗎?

一、舉報供應商偷稅漏稅可以獲得獎勵嗎?

舉報供應商偷稅漏稅可以獲得獎勵嗎?

1、舉報供應商偷稅漏稅有可能可以獲得獎勵

《稅收徵管法》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爲。收到檢舉的機關和負責查處的機關應當爲檢舉人保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對檢舉人給予獎勵。

2、縣或縣級以上稅務機關的稽查局設立了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負責受理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爲舉報,舉報中心的電話號碼、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等資訊向社會公佈。上述發現企業偷漏稅的公民個人,可以採取書信、口頭、電話等形式舉報。可以實名舉報,也可以匿名舉報,稅務機關都應受理。

3、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偷稅漏稅的方法有哪些?

1、偷稅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1)僞造(設立虛假的賬簿、記賬憑證)、變造(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挖補、塗改等)、隱匿和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

(2)在賬簿上多列支出(以衝抵或減少實際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不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仍然拒不申報;四是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即在納稅申報過程中製造虛假情況。

2、逃稅漏稅:廣義的逃稅是指納稅義務人採用各種手段逃避納稅的一種行爲。具體可分爲兩種:

(1)採用非法手段少納或不納稅的行爲;在西方國家一般稱“逃稅”,在我國稱“偷稅”、“抗稅”、或“漏稅”;

(2)採用合法手段少納或不納稅的行爲,稱爲“避稅”,狹義的逃稅指納稅義務人採用非法手段少納或不納稅的行爲。

不管是發現供應商、還是發現其他的單位、亦或者是個人,實施了偷稅漏稅的行爲,且已經掌握了對方實施此類行爲的證據,都可以依法舉報。需要注意的是,在舉報的時候需要提交真實的資訊,不得因爲想要報復他人就隨意舉報,否則可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