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然人偷稅漏稅的懲罰是:
1、自然人偷稅漏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稅款、滯納金,並處罰款;
2、如果其偷稅漏稅數額較大,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對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
3、如果偷漏數額巨大,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對其處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單位偷稅漏稅的處罰是:
1、由稅務機關追繳稅款、滯納金,並處罰款;
2、如果構成犯罪的,對單位處罰金,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自然人偷稅漏稅的規定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爲,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透過上述文章中的內容,詳細大家已經對怎麼懲罰偷稅漏稅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建議大家可以多多瞭解一些這方面相關的法律知識,纔可以在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和律師進行在線溝通。
有法律問題?密雲區律師爲您在線解答楊勇律師主任平均4分鐘響應擅長:徵地拆遷 5.00已服務人數:2977在線諮詢看完仍有疑問?想要更詳細的答案?獲取專業解答更快速更準確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