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偷稅漏稅屬於什麼法

一般偷稅漏稅屬於什麼法

一、一般偷稅漏稅屬於什麼法

偷稅違法。只要是因爲納稅人的原因少繳稅款,不論主觀客觀,一律視爲偷稅。

第一,偷稅的後果:

1.經濟責任:(1)補稅滯納金;(2)罰款:偷稅數額不滿1萬元或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不到10%,稅務機關追繳偷稅款、並處偷稅額5倍以下罰款。

2.行政責任:提請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採取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

3.刑事責任: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只有因爲稅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稅人少繳稅款才叫漏稅。

第二,漏稅的後果:補繳稅款,稅務機關3年內可以追徵;特殊情況追徵期可延長到10年;偷騙稅無限期追徵,補稅時可爭取分期但要注意對現金流的衝擊。不用繳納滯納金、不罰款。綜上,只有偷稅達到一定數額時纔會被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二、偷稅罪的立案標準

在我國,偷稅罪已被逃稅罪取代,下面是逃稅罪的立案標準: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偷稅漏稅涉嫌《刑法》。判定偷稅罪的四要素分別爲:客體是逃稅行爲並侵犯了我國的稅收徵收管理秩序、客觀要件爲故意隱瞞、主體爲自然人或單位、主觀要件爲故意和過失。在滿足偷稅罪的判斷以及立案條件,檢察院就會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