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補交不判刑嗎

偷稅漏稅補交不判刑嗎

偷稅漏稅補交不判刑嗎

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偷稅漏稅在五萬元以下,公安機關立案前足額實繳應納稅款的,可以免於刑事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納稅人實施下列行爲之一,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

(二)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納稅;

(四)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五)繳納稅款後,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

扣繳義務人實施前款行爲之一,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且佔應繳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扣繳義務人書面承諾代納稅人支付稅款的,應當認定扣繳義務人“已扣、已收稅款”。

實施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行爲,偷稅數額在五萬元以下,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以前已經足額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偷稅罪,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採取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繳納稅款,情節嚴重的行爲。根據刑法修正案(七),本罪已被逃稅罪取代。

偷稅的問題需要自己進行合理的處置,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出現一定的困難,所以在有關的問題處置上,需要結合具體的i情況進行分析,有關的部門在問題的解決上需要 充分的資料,所以有關的當事人需要積極的進行收集,這樣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