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偷稅漏稅後果是什麼?

一、房地產偷稅漏稅後果是什麼?

房地產偷稅漏稅後果是什麼?

偷稅漏稅的,由稅務主管機關進行行政處罰,如果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

1、偷稅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所偷稅額50%以上5倍以下罰款。

2、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和滯納金外,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3、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和滯納金外,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偷稅和漏稅的區別有哪些?

1、偷稅罪

偷稅罪是一種故意犯罪行爲,表現爲行爲人明知自己有納稅的義務,而採取種種手段,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爲。行爲人偷稅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必須出於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或已扣、已收稅款的目的。過失行爲導致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不成立本罪。偷稅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採取欺騙、隱瞞等各種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或已扣、已收稅款。

2、漏稅

漏稅是由於行爲人對稅收規定、財務會計制度不瞭解,或由於疏忽大意漏報應稅項目等過失行爲,而導致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爲。

偷稅罪與漏稅在客觀方面的表現有相同之處,都是造成了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結果。但兩者有着本質區別,即在行爲人的主觀方面,偷稅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主觀惡性大,爲了達到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目的,不惜損害國家利益,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而漏稅是一種主觀過失,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其主觀惡性小,所以不能以犯罪論。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爲,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綜上所述,房地產企業在商品房項目開發過程中,會涉及到很多稅費項目,比如土地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等,如果企業存在逃稅漏稅情況,被羣衆舉報後,構成違法的,稅務機關會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對其罰款。而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房地產企業負責人面臨坐牢風險。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