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稅投案自首怎麼解決

虛開增值稅投案自首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虛開增值稅投案自首的解決是:
自然人犯罪的,在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的基礎上,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單位犯罪的,在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基礎上,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第一款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二百零五條
第一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