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個稅有什麼影響

 

今年個稅已更改,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公司代扣的,員工每月份稅費都是自動扣除,要讓員工知情。個人在有閒時間內將補交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清楚,執意不交納被查出來,還需要繳納罰款,因爲隱瞞事實是可以將逃稅漏稅行爲劃在其內。個人補繳個稅需要在有效時間內繳納,並支付滯納金作爲沒有按期繳費額補償。隱瞞或是躲避只會受到懲罰,而不會不了了之,會受到行政方面與刑事方面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爲,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