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危物種管理制度

瀕危物種管理是指瀕於滅絕和有滅絕危險的野生動物和植物,範圍包括列入《瀕危野生動樾的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1和附錄2檔案中的全部物種。長期以來,人類在獲得發展的同時,由於各種原因造成自然資源面臨枯竭的危險,許多野生動植物滅絕的速度加快,成爲珍貴稀有野生動植物。一旦自然生態失去平衡,危及的將是人類自身。爲此,國際上要求保護瀕危物種的呼聲越來越高,管理上越來越嚴。在我國,有識之士不斷呼籲制止濫捕濫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爲。我國現已加入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並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林業部也下發了《關於保護珍貴樹種的通知》等許多法規。

瀕危物種管理制度

此外,我國還制定了旨在與自然生態環境保持和諧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根據國家規定,凡進出口中國已加入的國際公約所限制的進出口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出口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批准,並取得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滌馮憑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查驗放行。凡出口含珍貴稀有野生壢植物中成藥,出口痢,憑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簽發的允許出口證明書向海關報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