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註冊的申請條件

申請人到國外申請註冊商標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一國家註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註冊;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大多人選擇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他們申請的條件也是不一樣的。
申請條件: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要以中國商標局已經註冊的商標爲基礎,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是在中國已經註冊或已經初步審查公告的商標,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內容必須與申請人在國內註冊的商標內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要與國內註冊的商品相同或不超過原註冊的商品範圍。
申請手續由國家商標局向國際局統一辦理商標國際註冊的申請手續,須經申請人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由國家商標局向設在瑞士日內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統一辦理註冊。國際局不受理單個企業的自行申請。
《商標法》第七條
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透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爲。

國際商標註冊的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