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港澳通行證怎麼辦理

1、申請人遞交申請。
2、受理(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審批(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作出批准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赴港澳簽註決定,並將相關數據推送制證部門;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赴港澳簽註決定,製作《不予批准簽發出入境證件決定書》送達申請人)。
4、制證(製作《往來港澳通行證》或打印赴港澳簽註)。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往來大陸與臺灣地區,應當依法申請辦理通行證件,並遵守本法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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