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拖欠多久有滯納金

電費拖欠多久有滯納金

電費,即用電費用。就是一個企業、單位、個人在一定時間內所耗費的電能電量所產生的費用。基本電費的計算有兩種辦法, 一種是按用電最大需量計算,另一種是按用電容量計算。中國對用電容量在315 kV•A以上的用戶執行兩部制電價。用戶不論實際是否使用電能,都需要承擔的電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拖欠工資多久有滯納金?工資遲發多久算拖欠?

根據勞動法規定:1、非全日制用工即臨時工(小時工)每個工資支付週期不得超過15天,具體支付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按時支付的即爲拖欠。
2、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每月用貨幣支付一次。具體每月支付時間由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規定,沒有按時支付的即爲拖欠。
3、拖欠工資責任,《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對於拖欠工資問題在法律上的相關規定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如果是無故超過雙方約定或單方決定的日期支付工資的,或者沒有超過規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額支付工資的,都屬於拖欠工資,違反了上述勞動法規的規定。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第四條規定:《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第十條所稱“無故拖欠”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
《刑法》在侵犯財產類犯罪中增加了一個新罪名——惡意欠薪罪。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爲,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