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未交已被告還能調解嗎

物業費未交已被告還能調解嗎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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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的物業費未交是否已過訴訟時效

債務的追訴期也即是訴訟時效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章訴訟時效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