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是指行爲人實施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等行爲,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了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損害結果,從而構成的犯罪。
故意傷害罪,是指行爲人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