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轉化爲綁架罪會加重刑法嗎?

一、搶劫罪轉化爲綁架罪會加重刑法嗎?

搶劫罪轉化爲綁架罪會加重刑法嗎?

肯定會的;

兩者都是重罪。對比刑罰輕重的方法是看最高刑,最高刑相同的看最低刑。這兩個罪的最高刑都是死刑,而綁架罪的最低刑是五年,搶劫罪的最低刑是三年。從刑罰設定看,綁架罪要重於搶劫罪。另外,綁架罪第二款“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是絕對確定的法定刑,而搶劫罪致人死亡的刑罰幅度是十年至死刑,死刑是選擇適用的,單從這一點來說,綁架罪就重於搶劫罪。

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搶劫罪與綁架罪的區別

綁架罪與搶劫罪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脅被害人,同樣都有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目的。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綁架並控制他人後以加害被綁架人相威脅,要求被綁架人親屬或其他關係人給付財物,後者則是當場劫取財物;

(2)索取財物的時間、地點不同,前者是先有綁架行爲,後有勒索財物行爲,後者是當場劫取或強迫被害人交出財物;

(3)索取財物的數額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將一定數額的財物送到一定地點,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價,具有隨意性,後者則一般都是限於被害人隨身攜帶的財物;

(4)實現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透過把被綁架人作爲人質脅迫被綁架人的親屬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出錢贖人,犯罪目的必須透過被綁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實現,後者則是直接從被害人身上劫取財物,不與第三人發生關係。

綜合上面所說的,搶劫罪如果轉化爲綁架罪的話,那麼犯罪人員將會受到的刑法將會是很重的,而且兩種行爲都是以暴力和威脅來犯罪,這也會使受害者的心理和身體受到很大的傷害,所以,執法人員在進行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案件的實況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