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輕傷量刑

故意傷害罪輕傷量刑
律師解析:1、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罪情節一般,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量刑起點爲六個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
3、每增加一人輕傷,可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所謂輕傷,是指由於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於輕微傷害的損傷。鑑定應當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任何人都不得故意非法實施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否則一旦身體權益被損害者的傷情達到輕傷以上,那麼一旦受害者以故意傷害罪爲由向法院起訴,那麼實施故意傷害行爲的人,就有被法院量刑的可能。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