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搶劫21萬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持刀搶劫21萬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持刀搶劫21萬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持刀搶劫21萬的量刑標準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我國《刑罰》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搶劫罪中關於數額的標準一般是:

1、500--2000元是數額較大;

2、5千--2萬元是數額巨大;

3、3萬--10萬是數額特別巨大。

三、搶劫罪的構成要件

1、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依刑法第17條規定,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的主體。

2、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佔有的目的,如果沒有這樣的故意內容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爲人只搶回自己被騙走或者賭博輸的財物,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對於搶劫犯來說,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

4、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爲。這種當場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徵。

司法部門對持刀搶劫的這種行爲本身就會嚴肅處理,就算犯罪嫌疑人沒有達成搶劫的目的量刑通常也是比較嚴厲的,況且題中提到犯罪嫌疑人所搶劫的數額是21萬。很多持刀搶劫的歹徒其實就是亡命之徒,受害者爲了保護自身安全,當時最好還是順着歹徒的意思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