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搶劫屬於什麼犯罪?

一、持刀搶劫屬於什麼犯罪?

持刀搶劫屬於什麼犯罪?

持刀搶劫屬於侵犯他人財產類型犯罪,主要還是因爲雖然說它具有這樣的一種持刀搶劫的加重情形,但是它的本質目的還是爲了搶劫,也就是爲了奪取他人的財物,所以這是規定在我們刑法當中,財產類型犯罪範圍之內的。搶劫罪的構成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年滿十四周歲的人。

在主觀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故意的內容必須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爲目的。

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也稱作雙重客體,即不僅侵犯了公私財物所有權,同時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往往造成人身傷亡。但是,它的最終目的,還是爲了搶劫財物,只是它使用的手段,也侵犯了人身權利,所以把它歸入侵犯財產罪中。

在客觀方面,行爲人必須具有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立即搶走財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財物的行爲,是否搶劫到財物,是確定既途或者未遂犯罪形態的根據,但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當搶劫罪行發生了嚴重情節,特別是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無論搶到財物與否,都是既遂。由於搶劫罪是當場劫取財物,所以,被搶劫的財物限於動產,非法侵佔不動產的不屬於搶劫罪。

如果行爲人年滿十四周歲,持刀使用暴力搶劫他人財物的,已構成搶劫罪。

二、持刀搶劫屬於搶劫罪的一般情節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的法定加重情節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1、槍支必須是真槍,不要求裝有子彈;

2、行爲人必須是實際上使用了槍支,至少顯示了真槍。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持刀搶劫並不屬於搶劫罪的法定加重情節,不能作類推解釋。對於持刀搶劫,沒有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日常生活當中經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想要透過一些不法的途徑獲得一些財產,這樣的話是非常不道德的,也是不正確的一種行爲,比如說在道路上看到有人持刀來威逼利誘進行搶劫活動,因此需要由刑法當中來進行規制。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