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規定販毒上下家指誰?

一、根據刑法規定販毒上下家指誰?

根據刑法規定販毒上下家指誰?

根據刑法規定販毒上下家指的是從事着販毒這樣的一種行爲的伴讀者和底下的售賣者,實際上販毒行爲它是一個完整的鏈條,可能中間會存在着多箇中介商來進行相關的差價的賺取,就像我們進行銷售行爲的時候,總是有一個最初的批發商等。

第一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毒品數量大”:

(一)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三)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四)嗎啡一百克以上;

(五)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六)鹽酸二氫埃託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七)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八)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第二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毒品數量較大”:

(一)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克;

(二)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滿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滿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三十千克以上不滿一百五十千克;

(三)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

(四)嗎啡二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克;

(五)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滿二百五十克(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滿二千五百支,50mg/支規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滿五千支;片劑25mg/片規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滿一萬片,50mg/片規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滿五千片);

(六)鹽酸二氫埃託啡二毫克以上不滿十毫克(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滿五百支、片);

(七)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八)罌粟殼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四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滿十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

(二)國家工作人員走私、製造、運輸、販賣毒品;

(三)在戒毒監管場所販賣毒品的;

(四)向多人販毒或者多次販毒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行爲。

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毒品犯罪案件公訴證據標準指導意見(試行)

根據毒品犯罪案件證據的共性和特性,公訴證據標準可分爲一般證據標準和特殊證據標準。一般證據標準,是指毒品犯罪通常具有的證據種類和形式;特殊證據標準,是指對某些毒品犯罪除一般證據種類和形式外,還應具有的特殊證據形式。

日常生活當中每個人都知道毒品,對於人的身體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所以堅決不能夠沾染上毒品,但是仍然是有人爲了謀取相關的暴力,從事了這樣的一種販毒的行爲,對於他人來說是極其不負責任的,一旦被發現的話,必須要進行一個非常嚴厲的刑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