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毒品犯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毒品犯罪量刑標準需要根據毒品定量來確定,無論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數量多少,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對於毒品成分複雜的情況,需要根據其檢驗出來的主要成分進行處罰,下面是本站的小編爲您提供的與毒品犯罪量刑標準有關的資訊,希望能夠爲您提供幫助。

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販賣毒品罪量刑如下:

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

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一、新類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數量標準暫按以下比例與海洛因進行折算:

1克海洛因=20克氯胺酮(化學名:2-(2-氯苯)2-甲氨基環巳酮,俗稱:K粉);

1克海洛因=20克美沙酮;

1克海洛因=10克替甲基苯丙胺(MDMA)(化學名:N,a-3,4亞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俗稱:搖頭丸,迷魂藥);

1克海洛因=10克替苯丙胺(MDA)(化學名:a-3,4亞甲基二氧苯丙胺,俗稱:搖頭丸,迷魂藥);

1克海洛因=1000克三唑侖(化學名:8-氯-6-(鄰-氯苯基)-1-甲基-4H-s-三氮唑(4,3-)1,4苯丙二氮雜卓,俗稱:藍精靈,海樂神);

1克海洛因=1500克安眠酮(又稱甲喹酮);

1克海洛因=10000克氯氮卓(化學名:7-氯-2-甲氨基-5-苯基-3H1,4-苯丙二氮雜卓-4-氧化物,俗稱:利眠寧,綠豆仔);

1克海洛因=10000克地西泮(化學名:俗稱:安定);

1克海洛因=10000克艾西唑侖(化學名:俗稱:舒樂安定);

1克海洛因=10000克溴西泮(化學名:俗稱:寧神定);

二、對新型毒品要做含量鑑定,確定單一型毒品還是混合型毒品;

如果是混合型毒品,要鑑定主要毒品成份及比例。對不符合要求的鑑定結論,應作重新鑑定或補充鑑定,否則不能作爲定罪量刑的證據使用。因某種原因不能作出重新鑑定或補充鑑定的,應按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進行處理,判處重刑及死刑的應特別慎重。

三、對新型混合毒品的量刑應以其主要毒品成分爲依據。將危害較大的主要幾類毒品成分按其比例折算成海洛因後再確定數量量刑。

四、新型毒品案件適用死刑的主要對象是從事製造、走私等源頭犯罪行爲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對僅從事了運輸、販賣等中間環節行爲的犯罪分子,原則上可不適用死刑,尤其是立即執行。

五、上述規定僅供法院系統內部掌握,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層報我院刑一庭。

縱觀所有的刑法處罰,毒品犯罪的量刑也算是比較嚴重的,如果您對以上資訊還存在着一些疑問,可以到本站找在線律師進行諮詢,我們將竭誠爲您服務,謝謝!

 

重大毒品犯罪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犯罪量刑起點及相關解釋

毒品犯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