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販毒二審的時間是多久

一、刑法規定販毒二審的時間是多久?

刑法規定販毒二審的時間是多久

1、一般是2個月,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

2、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3、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二、販毒的量刑標準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可能會判處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幾乎所有刑事案件二審的時間都是一樣的,所以對販毒案件也沒有什麼特殊的規定。儘管販毒的性質非常惡劣,可是誰也不能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上訴權,另外,二審雖然不一定會改變一審的判決結果,但一般不會加重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