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損害上市企業利益罪既遂如何量刑

背信損害上市企業利益罪既遂如何量刑
律師解析:量刑的具體規定爲:
1、上市企業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違背對企業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企業,致使上市企業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致使上市企業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爲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無償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二)以明顯不公平的條件,提供或者接受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三)嚮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四)爲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或者無正當理由爲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