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國家賠償方式有哪些?

我國的國家賠償方式有哪些?

國家賠償一般是發生在因爲某些合理需要的事情,但卻又給人們帶來一定的損害時發生的,由於造成損失的方式不同,實際情況的不同,最終的賠償方式也不同,目前我國的賠償方式總共分爲好幾種,接下來,本站小編將和大家分享我國的國家賠償方式具體有哪些?

1、金錢賠償

金錢賠償是指以支付貨幣的形式,在計算或估算損害程度後,給予受害者適當額度的賠償。它主要適用於下列兩種情況:一是人身損害的金錢賠償。對人身造成損害必將給受害人帶來一系列的財產損失,如勞動能力的喪失、勞動報酬減少等,支付賠償金可以填補受害人因不法侵害而造成的物質損失;二是財產損害的金錢賠償,一般都可將被損害的財產折算成一定的金額,再予以相應的賠償。如查封財產所造成財產損壞或滅失的,可以在計算損失或滅失財產的金額後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2、返還財產

又稱返還原物,指賠償義務機關將非法佔有的財產歸還所有人、經營管理人或者其他合法佔有人,以回覆到合法佔有狀態。返還財產只能適用於物質損害,如行政機關違法收繳的罰款、違法沒收的財物、攤派的費用等。適用返還財產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一是原物仍然存在。如果原財產已經毀損或者滅失,則無法返還,只能採用支付賠償金的方式;二是返還財產比金錢賠償更爲便捷。返還財產是作爲一種輔助性賠償方式而存在,故只在比金錢賠償更爲便捷時才爲採用;三是不影響公務實施。如果原財產已經用於公務活動,返還財產將會影響到公務的實施,則不應以返還財產方式賠償,而應採用金錢賠償。

3、恢復原狀

是指國家機關的行爲侵害他人財產,對受到損害的財產進行修復,使之恢復到受損前的性能或形狀的賠償方式。恢復原狀操作比較複雜,因此只有在比金錢賠償更爲便捷的情況下才能採用。採用恢復原狀方式也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一是受損財產能夠恢復原狀;二是恢復原狀比金錢賠償更便捷;三是排除了其他賠償方式的採用。恢復原狀的內容包括:恢復自由、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修理、重做、更換、不動產的拆除等。

文中也詳細解釋了這三種方式分別的實用情況以及前提條件,因此,若出現了國家賠償的情況,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與以上所提到的實際情況進行對比,這樣就知道自己是適用於哪一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