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相關規定有什麼?

國家賠償相關規定有什麼?

法律的不斷完善,國家機關與機關人員侵犯到公民們的正常生活時,國家賠償就起到了作用,也正因爲有國家賠償這個法律的出臺,以至於國家機關就不會濫用職權來侵犯老百姓們,國家賠償相關規定,這是人們不瞭解的條例,下面講給大家介紹一下國家賠償的相關規定,讓人們更好的瞭解這個條例的有關問題。

一、什麼是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

二、2017國家賠償新標準有什麼?

最高檢公佈國家賠償新標準:侵犯人身自由權日賠242.3

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16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爲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242.3元,該標準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

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33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統計局2017年5月13日公佈,2015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爲63241元。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了新的日賠償標準爲242.3元。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第2款規定,各級檢察院自2017年5月16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三、國家賠償包括什麼?

1、行政賠償

2、刑事賠償

四、國家賠償以什麼方式賠償受害者?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爲主要方式,國家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佈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國家賠償以“撫慰爲主、補償爲輔”爲原則,同時國家賠償中的精神損害賠償也從無到有。

五、國家賠償的範圍?

行政賠償範圍: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等暴力行爲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爲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爲;

6、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

7、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8、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

9、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爲。

刑事賠償範圍: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爲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爲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6、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7、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由此可見,國家賠償相關規定自然就明目了,國家賠償包括有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國家賠償通常以支付賠償金的方式來賠償受害者。但是要申請國家賠償之前必須向法院起訴,不起訴是無法的到國家賠償的。希望這篇文章能讓大家瞭解更多有關國家賠償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