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立案後錢能追回不

是否可以追回財產損失,要看具體情況,其中可能存在三種情況:
1.全部追回:如果錢財沒有被揮霍,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後及時收繳,發還被害人。
2.部分追回:如果錢財被犯罪人揮霍了一部分,公安機關只能追回剩餘部分的,追回剩餘的這部分,發還被害人。
3.無法追回:如果錢財被全部揮霍,公安機關無法追回的,則不能追回。
如果是實物:沒有被犯罪嫌疑人賣掉或毀滅的,可以追回,反之則無法追回。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經偵立案後錢能追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