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體情況定。已經在逃的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已捕在押又越獄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安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可以納入網上通緝,追捕歸案。其他情況下不應該納入網上通緝。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65條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佈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佈。通緝令的發送範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