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如何立案?

合同詐騙罪如何立案?

合同詐騙罪,是我們當前社會常見的一種犯罪行爲,它的主要特點就是以合同形式做掩護。那麼,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我國相關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下面,請你隨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下相關內容。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本罪是1997年新增設的罪名。

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並處罰金或者: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個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因此,只要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合同詐騙,騙取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就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單位或者個人的刑事責任。

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應當立案追究。這主要是指個人實施刑法第224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的五種情形之一,詐騙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立案標準的第2種情形,“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合同詐騙罪如何立案的詳細解答。簡言之,當我們在生活中面臨合同詐騙行爲時,我們應當立即向就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符合合同詐騙罪立案標準的,公安機關將會給予立案。至於它的具體標準是什麼,我們已在上文詳述,在此不贅述。如果你對合同詐騙罪還有其他法律問題,你可以及時諮詢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爲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