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融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四十九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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