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詐騙罪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保險詐騙罪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近年來,我國保險事業蓬勃發展,但是相比較發達國家還有很大差距,社會防範風險體系並不完善,但是與此相關的保險詐騙行爲卻層出不窮,嚴重的話會構成犯罪。那麼保險詐騙罪的構成條件是什麼?一旦符合該罪的犯罪構成,必將受到刑事處罰,那麼觸犯保險詐騙罪會判幾年?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保險詐騙罪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的侵犯客體是國家的保險制度和保險人的財產所有權。

2、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保險法規,採取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騙取較大數額保險金的行爲。保險金是指按照保險法規,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待發生合同約定內的事故後獲得的一定賠償。

保險詐騙的行爲方式有以下五種:

(1)財產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律取保險金的;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爲個人和單位,具體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可以是被保險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險事故的鑑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爲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4、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並具有非法佔有保險金之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觸犯保險詐騙罪會判幾年

1、我國《刑法》第198條第1款的規定,個人犯保險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我國《刑法》第198條第3款規定,單位犯保險詐騙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實踐中,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要了解刑法的界限,把握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做了不該做的事必將受到刑法的嚴厲處罰。但是一旦被控保險詐騙罪,也要積極求助於專業的刑辯律師,維護自己合法的辯護權,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