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怎樣算強姦罪

刑法規定怎樣算強姦罪

強姦罪是一種嚴重侵犯女性性自主權的犯罪,但實踐中並不是所有侵犯女性性自主權的行爲都被認定爲強姦罪。很多人把強姦罪與強制猥褻婦女罪弄混淆,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刑法規定怎樣算強姦罪。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爲,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爲。強姦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爲的一種行爲。在所有的國家,強姦行爲都屬於犯罪行爲。

強姦罪具有以下特徵:

1、必須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願。判斷與婦女發生性關係是否違背婦女的意志,要結合性關係發生的時間、周圍環境、婦女的性格、體質等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不能將婦女是否反抗作爲判斷是否違背婦女意願的惟一要件。

2、行爲人必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爲。

(1)“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對被害婦女施以毆打或人身強制等危害婦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婦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2)“脅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婦女施以威脅、恫嚇,進行精神上的強制,以迫使婦女就範,不敢抗拒的手段。

(3)“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被害婦女不知抗拒、無法抗拒的手段。

強姦犯罪是一種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女性發生性交的行爲,在對強姦罪進行認定的時候,其中採取的暴力手段是一個比較關鍵的行爲,同時暴力手段還必須達到壓迫女性反抗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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