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的加重處罰情節都有哪些

其實在很多犯罪當中都是規定了好幾個量刑檔次的,其中結合不同的犯罪情節,即使觸犯的罪名都是一樣的,但最終給予行爲人的處罰也不同。對於強姦罪來講,要是具有加重處罰情節的話,此時的量刑就要重一些。到底法律中規定的強姦罪的加重處罰情節有哪些?我們一起透過下文進行了解。

強姦罪的加重處罰情節都有哪些

一、強姦罪的加重處罰情節都有哪些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爲,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爲。由此可以看出,行爲人在實施強姦行爲時,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這裏的“多人”主要是指3人以上。

(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首先,這裏是婦女不是幼女;其次,必須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再次,這裏的當衆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最後,當衆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這裏的“致使”包括故意和過失,但必須強姦行爲和加重結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關係,因此強姦致人自殺的屬於酌定情節,而不是這裏的法定加重結果。

二、強姦男性是犯罪嗎

刑法對於強姦罪的對象僅僅限定在女性,並未將強行與男性發生性關係進行法律規範。根據法無規定不爲罪的原則,“強姦”男性行爲並不構成犯罪,當然也不構成強姦罪。假如行爲人把男的誤認爲婦女而着手實行強姦,並且完成“強姦行爲”,並不構成強姦罪。

實踐中,法院判決大多是“故意傷害罪”。如果由於對象是男性而強姦不能的情況下,以強姦未遂定罪。視當時情況如果是故意輕傷,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着手實行重傷行爲,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重傷(未遂)論處。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爲,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爲。由此可以看出,行爲人在實施強姦行爲時,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

在構成強姦罪的情況下,如果僅僅是一般情節,那此時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間依法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當然要是具有強姦罪的加重處罰情節,此時的起刑點就是10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則可以直接對犯罪分子處死刑。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