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對女性實施強姦未遂判多少年?

一、男性對女性實施強姦未遂判多少年?

男性對女性實施強姦未遂判多少年?

男性對女性實施強姦未遂判刑的相關法律條款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或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強姦未遂不同於強姦既遂的結果那麼嚴重,通常情況下對強姦未遂的處罰都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需要注意的是,法條規定的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而不是應當。因此,強姦未遂也有可能不會減輕或從輕處罰的可能。

三、犯罪未遂的特徵

1、行爲人已經着手實行犯罪,是指行爲人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爲某種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爲;

2、犯罪沒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內容沒有完全實現,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對於結果犯,行爲人僅僅實現了其實施犯罪的故意,沒有實現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結果的故意。對於實行犯,其實施犯罪行爲的故意也沒有完全實現,即行爲人慾實施完畢的行爲沒有實施完畢。不論行爲和結果,都是刑法規定的作爲犯罪客觀方面要件的必要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爲人沒有預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觀原因。

男性對女性實施強姦會根據造成的後果的不同有不同的懲罰,即使是實施強姦未遂也不能夠作爲逃避刑罰的理由。強姦是一種在法律和道德層面上都極其惡劣的行爲,國家對於這種行爲的懲罰力度非常之大,如果造成的後果非常嚴重的還將會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