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怎麼樣能賠償更多,強姦罪成立的條件

強姦罪怎麼樣能賠償更多,強姦罪成立的條件

刑事案件中,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申請賠償。那麼在強姦案中強姦罪怎麼樣能賠償更多,本站小編爲大家解答一下強姦罪怎麼樣能賠償更多的相關法律知識。

一、強姦罪怎麼樣能賠償更多

有損害就可以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包括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從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社會影響惡劣與否、社會危害性大與否、對當事人正常的生活,精神健康的影響程度等方面進行考量,如果所有或者很多因素都有很大的負面影響,一般法院會支援高一些的賠償主張。

強姦罪中婦女的精神遭受極大的創傷,還可以申請精神賠償。

二、強姦罪成立的條件

1.行爲對象:“婦女”

一般認爲是已滿14週歲的少女與成年婦女,被害婦女的社會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風、結婚與否等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2.行爲內容

(1)結果行爲:正常意義上的性交行爲。

(2)手段行爲:違背婦女意志。違背婦女意志的表現:行爲人必須採取某種足以使婦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即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罪手段行爲必須達到使婦女明顯難以反抗的程度)。

第一,“暴力手段”。

對象:被害婦女。如果暴力手段針對阻止其實施強姦行爲的第三者,構成其他犯罪(故意傷害罪等),數罪併罰。

內容:直接對被害婦女採取毆打、捆綁、堵嘴、卡脖子、按倒、故意傷害等危害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使婦女不能反抗的手段。

第二,“脅迫手段”。

第三,“其他手段”。常見表現:用酒灌醉或者藥物麻醉的方法強姦婦女;利用婦女熟睡之機進行強姦;冒充婦女的丈夫或情夫進行強姦;利用婦女患重病之機進行強姦;造成或利用婦女處於孤立無援的狀態進行強姦;假冒治病強姦婦女;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等。

3.行爲主體:

(1)已滿14週歲,具有辨認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2)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婦女可以成爲強姦罪的教唆犯、幫助犯,也可以成爲間接正犯與共同正犯。

(3)“婚內強姦”不成立強姦罪,根據案情,可以成立其他犯罪,例如故意傷害罪、虐待罪、非法拘禁罪等。至於教唆、幫助他人強姦妻子的,成立強姦罪。

4.責任要素:故意。

5.罪數問題

(1)拐賣婦女、兒童又姦淫被拐賣婦女的,成立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情節加重犯。

(2)強姦後迫使被害婦女賣淫的,成立強迫賣淫罪的情節加重犯。強迫賣淫後又強姦被害婦女的,數罪併罰。

(3)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實施上述(1)、(2)情形的,只成立強姦罪,對拐賣婦女、兒童和強迫賣淫的行爲不負責任。

(4)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強姦被害人的,綁架後強姦被害人的,組織、運送偷越國邊境又強姦被害人的,均數罪併罰。

婦女碰到這類事件,一定要積極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讓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如果遇到申請賠償等其他問題,小編建議您去本站網站委託專業律師,豐富的實戰經驗給您最好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