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批捕了還能判拘役嗎?

人民檢察院批捕了還能判拘役嗎?

一、人民檢察院批捕了還能判拘役嗎?

人民檢察院批捕了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還是有可能被判拘役的。拘役是刑罰的一種,是否判處拘役,需要由法院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綜合全案確定;拘役既可適用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適用於本應判處短期徒刑,但具有從輕情節的犯罪。

二、拘役與管制和行政拘留的區別

1、拘役與行政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但它們之間存在着明顯的區別: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種類之一;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

(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爲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由法院適用,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

(4)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爲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爲依據;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爲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適用於罪行較輕、但仍需短期關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2、管制也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和羣衆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3年。

三、相關內容拓展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節較輕則會被法院判處拘役刑罰,旨在短期內強制犯人進行勞動改造並剝奪犯人短期內的人身自由。

拘留是指將對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機關亦有拘留權,但各國允許拘留的總時間長度不一,有些國家甚至於可以無限期的拘留對象。

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和羣衆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3年。

如果犯罪嫌疑人觸犯了相關的法律被人民檢察院批捕的,最終是否被判處拘役還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審理的,如果經過審理沒有證據證明犯罪的事實,犯罪嫌疑人將不會被拘役,並且會被釋放,如果確實有犯罪證據的將會被拘役,時間的長短根據案情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