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一年一般緩刑多久

判一年一般緩刑多久
律師解析:看具體情況,是否適用緩刑。
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一般緩刑的適用條件包括,原判刑罰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犯罪人同時需要符合下列條件,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