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被批捕以後多久判刑

一般在被批捕以後多久判刑

一、一般在被批捕以後多久判刑

沒有明確的期限,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規定,公安機關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辦案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1、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156條,一般案件,公安階段:刑拘期間偵查最長37天,逮捕後偵查羈押一般2個月;檢察院階段:1個月;法院階段:3個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約7個月左右。

2、重大複雜案件,公安階段:逮捕後偵查羈押最長7個月;檢察院階段:最長6.5個月;法院階段:最長20個月。所以,重大複雜案件,最長兩年以上,而有權機關過問的,會更長。

3、如果一旦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時間委託專做刑事辯護業務的律師處理:如果已經進入刑事司法程序,案件事關當事人的人身自由與財產權益,不可以坐等、拖沓--每一個訴訟階段,即公、檢、法或說偵、檢、審三階段,刑事辯護律師都有特定的工作內容,分別針對三機關不同的司法文書和掌握的證據材料展開具體辯護工作,向三機關分別提出不同的刑事律師文書,說服辦案機關把律師的辯護觀點寫入《起訴意見書》或者《起訴書》或者《判決書》等司法文書。如果只在法院階段委託刑事辯護律師,就喪失了在公、檢階段可以落實的對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利的事實和情節的機會。

二、被刑事拘留後會怎麼樣

對於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內進行訊問。發現不應當被拘留的,簽發《釋放通知書》,看守所憑《釋放通知書》發給被拘留人《釋放證明書》,將其立即釋放。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後,根據案件情況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1、需要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准逮捕手續;

2、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辦理或者手續後,直接向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3、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清犯罪事實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後,繼續偵查;

4、撤消案件的,釋放被拘留人,發給釋放證明。

正常情況一下在檢察下達批捕的決定以後,公安機關會經過兩個月的繼續偵查,如果一切順利,並且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會將證據移交給檢察院,然後由檢察院作出公訴的決定,然後是法院進行審查以及下達最後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