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的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除了無期徒刑與死刑外,其餘的刑事處罰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只不過有的處罰法律規定的期限比較長,而有的則比較短。而這其中的拘役就是在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除此之外,拘役是否可以宣告緩刑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介紹。

拘役的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一、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最高不得超過一年。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可以緩刑嗎

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醉駕處刑並未排除在適用緩刑之外。

所以,符合上述條件,包括醉駕在內,可以或應當宣告緩刑。

三、拘役的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在符合緩刑其他條件的情況下,拘役是很有可能被同時宣告緩刑的,而成功的緩刑則視爲原判刑罰不再執行,此時也就不會存在累犯的情形了。同時,關於拘役的期限法律規定的是在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