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規定詐騙批捕了會判刑麼?

根據刑法規定詐騙批捕了會判刑麼?

一、根據刑法規定詐騙批捕了會判刑麼?

根據刑法規定詐騙批捕了會判刑,一般只有在滿足了逮捕條件之後纔會採取這個措施,但只能是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之後,才能確定被採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屬於我國刑事強制措施中最嚴重的一種,而一般只有對符合規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採取這種措施。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規則的規定,逮捕的條件爲: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所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爲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如何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的相關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分爲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標準。

(一)數額較大標準: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屬於“數額較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數額巨大標準: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3萬元至5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數額特別巨大標準: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一旦發現他人詐騙財物的話,就需要提醒當事人員注意千萬不能夠讓自己的財產利益白白受到損害,而且這樣的一種詐騙財物,如果多次累計達到的數額2000元以上的話,那麼通常情況下就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