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傳喚不去會有什麼影響

一、派出所傳喚不去會有什麼影響

派出所傳喚不去會有什麼影響

警察傳喚,當事人是必須要去的。電話通知傳喚人是合法的,等被傳喚人到案後,會讓被傳案人在傳喚證上簽字。但是隻打電話通知,不算傳喚,可能只是詢問或者其它情形,所以不具有強制性,因此也不會帶來太大影響。

1、警察傳喚,分爲治安傳喚和刑事傳喚。治安傳喚,如果不去,並且沒有正當理由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實施強制傳喚,強制傳喚時,可以依法使用手銬、警繩等約束性警械。刑事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傳。

2、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也有可能對必須到庭的被告進行傳喚,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也可採用拘傳。

3、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凡對案件情況瞭解的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而對於調查取證有幫助的人,公安機關可以要求其協助進行調查。

二、強制傳喚相關規定

被治安傳喚如果不去,並且沒有正當理由,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實施強制傳喚,所謂強制傳喚,指的是公安機關在辦理行政案件時,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嫌疑人,使用強制方法將其帶至公安機關或指定地點接受詢問的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而刑事傳喚這種情況則可以直接拘傳,拘傳是指偵查機關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而且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傳喚和拘傳的時候,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出示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證明檔案包括傳喚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傳喚通知書》及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證明偵查人員身份、訊問任務的證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