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刑事拘留會被判刑嗎

一、一般來說刑事拘留會被判刑嗎

一般來說刑事拘留會被判刑嗎

刑事拘留不一定會被判刑。一旦親屬被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親屬已經涉嫌犯罪,接下來需要走漫長的刑事案件程序。

刑事案件基本都要經過三個階段,即: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和法院的審理階段。刑事拘留髮生在案件的偵查階段,法律規定最長是37天,在這三十七天之內如果沒能成功辦理取保候審;

接下來是逮捕階段,一般最長2個月,但是可以延長期限;然後案件到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一個半月,但是可以退回公安機關2次,一次以一個月爲限;然後到法院審理階段,一般是三個月以內審理完畢,但是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與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可以再延長六個月。

第一,刑事拘留不同於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一般要比行政拘留嚴重。

一般來講,行政拘留最長十五天,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的一個階段,最長三十七天,以後還要經過漫長的刑事程序;行政拘留是羈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是羈押在看守所。也就是說,如果你的親屬羈押在看守所裏,並且下發了《拘留通知書》,那你的親屬就已經涉嫌刑事犯罪,事情已經比較嚴重了。

第二,刑事拘留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五種刑事強制措施,分別是:拘傳、拘留、逮捕、取保候審和監室居住。刑事拘留是五種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是針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刑事措施,也同時刑刑事案件初始階段採取的強制措施。

第三,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開始的標誌,接下來是漫長的刑事司法程序。

二、刑事拘留延長至三十日的條件有哪些

只有符合多次作案、嫌疑比較大的犯罪嫌疑人,法院纔會批准延長拘留時長至三十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擴展資料:

人民法院沒有刑事拘留權。法院擁有司法拘留的決定權,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僞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僞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刑事拘留延長至三十日的條件有公安機關在認爲需要對相關嫌疑人進行延長拘留時,可以向檢察院進行申請。只有符合多次作案、嫌疑比較大的犯罪嫌疑人,法院纔會批准延長拘留時長至三十天,其他特殊情況的,只能延長一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