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刑事拘留了除了等還能如何辦?

家人被刑事拘留了除了等還能如何辦?
律師解析:一、家人被刑事拘留了除了等還能做的事有:
1、向辦案機關索要《刑事拘留通知書》,同時瞭解案情承辦民警的姓名和聯繫方式。
2、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或者委託律師瞭解涉嫌犯罪的事實,刑拘的時間,羈押的場所等案情相關資訊。
二、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三、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