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什麼時候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醉駕什麼時候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一、醉駕什麼時候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醉駕的話想要取保候審什麼時候都可以申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申請取保候審透過了幾天可以放出來

按照法律規定,辦案機關在接到取保候審申請三日內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只要辦案機關同意,警方就會辦理有關手續放人。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

三、取保候審保證人具有哪些義務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應當承擔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義務。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爲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爲,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過分析可以顯而易見知道,醉駕的話想要取保候審什麼時候都可以申請。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可以知道,對下面這些人,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這些人可能被判處管制的、拘役的、附加刑的。或者是這些人期限屆滿,但是案件還沒辦完,根據法律需要取保候審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