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取保候審超過一年還會判刑嗎?

一、嫌疑人取保候審超過一年還會判刑嗎?

嫌疑人取保候審超過一年還會判刑嗎?

被告人在取保候審一年之後,只要發現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並且有充分的證據來證明,人民法院是會按照法律規定對其進行刑事處罰。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向司法機關進行申請,而判刑是一種刑事處罰,和取保候審沒有關係。

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取保侯審與判刑不存在直接的關聯性。取保候審期限屆滿之後,是否會判刑,要根據不同的案件情況進行分析。

因爲取保候審的決定,可以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作出。這就說明了,根據案件不同的情況,有些案件是在偵查階段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有些會是在審查起訴階段作出,甚至有些是在法院審判階段作出的。那麼根據不同的階段作出的決定,期滿後,會有不同的結果,比如偵查階段,取保候審階段期滿後發現證據不足的,可能會撤銷案件,審查起訴階段,有可能不起訴,審判階段有可能撤回起訴或者判緩刑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取保候審一年後還會不會被判刑,取決於案件犯罪事實與證據等因素。

二、嫌疑人取保候審多久必須結案?

這個要根據具體的情形來判斷,首先來說,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公安機關、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於需要逮捕或者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爲了防止他逃避偵查、起訴或者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能夠隨傳隨到。對於不予羈押或者暫除解押的這種強制措施的方式。

結案期間主要是指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之中,多長時間能夠完成整個刑事案件的一個階段的這麼一個過程。

通常階段拘留是14天,最多不超過30天,而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一般是兩個月,審查起訴階段是一個月,如果需要補充偵查的,每一次一個月,最多不超過兩個月。而一審法院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二審的審理期限是兩個月。

總體來說,一個案件從最初的立案到最後的一審判決,一般是7個月到1年的時間。

法律規定的刑事案件的各個階段,如果正常階段來講,犯罪嫌疑人在這個過程中可以根據自己的情形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並不會直接影響到刑事案件的辦理及判決,保釋對象是否會被判刑與取保候審年限沒有直接的關聯。取保候審僅是對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進行限制,取保候審期間或到期後,法院會對案件進行處理判決,如果嫌疑人有罪,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