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是先拘留還是先取保候審

醉駕是先拘留還是先取保候審

一、醉駕是先拘留還是先取保候審

醉駕是先拘留再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 。當然是在公安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之時辦理。

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對於確有犯罪事實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醉駕拘留可以保釋,據《刑事訴訟法》顯示,只要醉駕的情節符合條件,犯罪人及其親屬、法定代理人即可申請取保候審。

醉駕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對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會對社會產生危害性的;

3、犯罪人身患重病,或者處於懷孕、哺乳嬰兒的婦女;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候審的。

醉駕拘留七天釋放流程

1、醉駕的犯罪人被拘留後,公安機關應在拘留後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可以延長1日至四日)。

2、人民檢察院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提請批准逮捕書後,需要在7日內做出逮捕不逮捕的決定。

3、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及時將執行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釋放前先給拘留人《釋放證明書》,並在該文書中寫明釋放原因,領取代保管的財物後就可以回家了。

4、對於需要繼續觀察的,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依法採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

二、醉駕取保候審的流程如下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爲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4、取保候審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

對於那些醉駕並且被拘留或者是羈押的駕駛員,在確定自己滿足取保候審的相關條件之後,是可以提出申請的。申請書提交的同時,還需要同時提交能夠證明自己確實滿足條件的相關證據,經司法機關審覈透過之後,交保證金就可以在一定範圍內恢復人身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