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取保八個月沒有傳喚怎麼辦?

醉駕取保八個月沒有傳喚怎麼辦?
律師解析:醉駕取保八個月沒有傳喚的,繼續執行取保候審措施。因爲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時間期限爲不超過十二個月,八個月未傳喚還在取保期限內。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地解除取保候審。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