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有哪些情況?需要哪些步驟?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我們遇到涉及逮捕或者關押之類的刑事案件時,如果能夠清楚哪些情況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只是檢察院批捕了,這個時候可不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有哪些步驟,進而爭取到取保候審,對我們的人身自由將起到很大的作用。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爲您一一介紹。

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有哪些情況?需要哪些步驟?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一、什麼情形下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實行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

二、什麼人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

三、取保候審的申請形式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後7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並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同意,並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四、取保候審的方式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據此,取保候審有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兩種方式。

(一)保證人

保證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爲其擔保的人。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與本案無牽連;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嚴格審查保證人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符合保證人條件的,應當告知其必須履行的義務,並由其出具保證書。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監督被保證人履行法律規定的被取保候審期間的義務;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爲時,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爲,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經查證屬實後,由縣級以上執行機關對保證人處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如果保證人與被保證人串通,協助被取保候審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點而拒絕向司法機關提供,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有關規定對保證人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取保候審保證人是否履行了保證義務,由公安機關認定,對保證人的罰款決定,也由公安機關作出。

(二)保證金

保證金,是指公安機關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決定取保候審時,責令犯罪嫌疑人爲保證其不妨礙、不逃避刑事訴訟活動而交納的一定數額的現金。

保證金數額

1、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爲一千元。

2、對經濟犯罪、侵犯財產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財產損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數額或者直接財產損失數額的一至三倍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

3、對其他刑事犯罪,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保證金的數額標準可以確定在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

4、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

五、取保候審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六、被取保候審人應遵守的義務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執行機關批准。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執行機關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徵得決定機關同意。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審纔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義務在接到傳訊後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綜上所述,取保候審,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如果還有對此專題不太瞭解的朋友,可以透過登入本站網站進行諮詢瞭解,會有專業的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