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取保候審後判刑了還要回去坐牢嗎?

我國取保候審後判刑了還要回去坐牢嗎?

我國取保候審後判刑了還要回去坐牢嗎?

我國取保候審後判刑了是不用回去坐牢的取保候審,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於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取保候審,完全不等於最終不能判實刑、不需要坐牢。不過,取保候審有其適用條件,一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纔可以取保。因此,一般來說,取保候審,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或判處緩刑、單處罰金等非實刑。

平常所說的“坐牢”,是指當事人被判刑後被收押服刑。而取保候審只是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採取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最終是否構成犯罪還要由法院來判決。如果當事人最後被法院判刑並被收押服刑的,才屬於坐牢服刑。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因沒有被實際羈押,所以被取保候審的時間不可以折抵刑期。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不論是何種強制措施都是對我國犯罪分子的一種懲罰,因此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不要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避免自己被採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