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處取保一年可以出國嗎?

一、被判處取保一年可以出國嗎?

被判處取保一年可以出國嗎?

被判處取保候審一年以後纔可以出國。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法規定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一年後就解除了取保候審,沒有追究刑事責任就不會限制自由,就可以出境。按照法律規定,被取保候審人要隨傳隨到、不得離開所在地的縣市。

如果已經作出你不構成犯罪的結論的,可以提前解除取保候審,不用等到一年。

如果你直接去要求提前解除的話,又說是要出國的話,估計難辦,還以爲你有更大的事情,要跑路、潛逃國外。所以,最好是找人先了解一下,作爲向你這樣公司人員怎麼處理,可不可以提前解除。因爲,警方擔心檢察機關認爲構成要追訴,一般取保候審就多數是一年期滿了再做結論,也不用另外再承擔責任。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綜上所述,很多犯罪雖然已經形式上構成了犯罪的主要條件,但是因爲對社會或者其他公民的危害比較小就被允許可以在判刑後取保候審,但是這個前提也是必須有人會爲他提供擔保。如果在取保候審的時間過去之後纔是可以被允許出國的。